1、结婚以前给女方买房分手后可以要回吗
结婚以前全款给女方买房且登记在其名下,司法实践里或被看作以结婚为目的赠与。没结成婚,从公平考虑,一般能倡导要回房屋,不过得综合多方面原因。
结婚以前付首付,结婚以后一同还贷且登记在女方名下,房屋常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。但一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,出资方有分割的权利。
仅有口头约定给女方买房,没完成房地产登记等,要回房地产较难。重点是证据要充分,像出资凭证、交流记录等能证明购房状况的材料。
2、结婚以前为女朋友买车分手后能否要回
结婚以前为女朋友买车分手后能否要回,需分状况判断。
若买车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,是附条件赠与。当结婚目的没办法达成,也就是双方分手,赠与条件未达成,依据法律规定,赠与人可需要撤销赠与并要回汽车。譬如在买车时明确表示是为结婚筹备等。
若买车是一般赠与,无证据证明是以结婚为首要条件,汽车已出货女朋友,所有权转移,一般不可以要回。由于一般赠与完成出货后,赠与行为生效。
若有买车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等能证明是借款买车,而非赠与,可凭着这类证据需要女朋友还钱。
3、结婚以前送女方贵重首饰分手后能要回吗
结婚以前送女方贵重首饰,分手后能否要回需分状况判断。
若赠送首饰是以结婚为目的,是附条件的赠与。当双方分手,结婚目的没办法达成,赠与所附条件未达成,根据法律规定,赠与人可需要返还,实践中法院一般也会支持这种返还请求。
若赠送首饰是在恋爱期间,为表达爱意、增进感情的一般赠与,且首饰已出货给女方,所有权已转移,这样的情况下一般不可以要回。比如在情人节、过生日等特殊节日赠送。
若首饰价值巨大,基于公平原则,法院或许会依据实质状况进行裁量。所以,需结合赠送背景、目的等原因确定能否要回。
当探讨结婚以前给女方分手后要要回吗这个问题时,其实还有一些有关状况值得关注。譬如,若结婚以前给女方的财物是彩礼性质,依据不同区域的风俗习惯和法律规定,在某些情形下是可以需要返还的。但如果赠送的是具备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,处置方法可能又有所不同。另外,若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,分手后是不是要回也存在多种考量原因。你是不是也正面临类似的困扰呢?如果对于结婚以前财物返还的具体情形、法律步骤等问题还有疑问,别迟疑,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。